就不当你们的fashion iron

昨天🇩🇪赢了呆梨,好,而且比赛得很刺激!以前就很喜欢勒夫,太帅了,虽然后来出了一些列不那么“帅”的行为,还是不减我的喜爱。贝克汉姆帅得那么普世,哪方面都牛炸天的感觉当然好,但是,我还是更喜欢运动员带着那种,老子就不来给你们当fashion icon的感觉。这点勒夫做得最好了。当一个无法定义的红人更重要,还是在自己职业生涯搞到最好,其他的方面爱谁谁更重要?更喜欢后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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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enillalatt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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